2014-05-14 16:07:00 作者: 来源:东营建设信息网 我要评论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油田基建处,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24日—25日进行,准考证现已开始发放。为了做好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凡已通过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在发放范围。
二、发放方式。县区和胜利油田考生的准考证,分别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油田基建处集中领取;市属企业考生的准考证由考生所在企业统一领取。市属企业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单位介绍信(注明每个考生的姓名和领取人姓名)及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
三、发放时间及地点。5月12日上午:胜利油田基建处、广饶县住建局;5月12日下午:东营区住建局、垦利县住建局;5月13日上午:河口区住建局、利津县住建局; 5月13下午—5月15日全天:市属企业。准考证发放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府前大街98号)组织人事科309房间。
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准考证纠错。各县区住建局、各企业领取准考证后要在5月16日前将准考证及《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详情请登陆http://www.dyjs.gov.cn/查询并打印)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并提醒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和违纪人员处理规定,并严格遵守;认真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正反面上所有内容,若准考证有误,应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人事科申请纠错。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误的,请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考生单位有误的,请提供考生所在单位证明信。纠错工作以县区、油田或企业为单位进行,并在5月22日17:00前完成,逾期不候。
另外,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凡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不全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请各有关企业、单位务必通知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联 系 人:张玉峰
咨询电话:0546-833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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