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年过三十岁仍未成家,经人介绍与姑娘吉某相识后不到一月便匆匆登记结婚,结果婚后三天新娘便不知去向,苦等了三年的陈某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日前,广饶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准予陈某与吉某离婚的判决。 原告陈某是广饶县花官镇某村村民,由于已到了而立之年还未成家,陈某及其家人都十分焦急,四处请人联络婚姻。2007年1月初,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四川籍的姑娘吉某,由于急于结婚,在没有对对方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便于同年1月21日进行了结婚登记,谁料3天后吉某便携带3万元的彩礼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对婚姻怀着美好憧憬的陈某一等就是三年,苦等无果的他不得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原告陈某的离婚请求,草率结婚的陈某最终落了个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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