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方便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从7月上旬开始,我市开始2010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工作。
据了解,这次认定工作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认定程序按准备认定材料、上报材料、组织认定审核和确定定点资格四个阶段进行。凡是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愿意承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均可申报定点资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坚持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后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