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2 15:12:00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党报 我要评论
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我市,一种名为“暖气换热器”的商品悄然多了起来。这种“暖气换热器”外观与普通暖气片类似,只是两端分别多出一个接口,一端接着暖气,一端接着自来水,内部还多加了一条走水管道,用来实现暖气水给管道里的自来水加热。
据了解,“暖气换热器”这一装置在供暖季节使用,利用暖气的热量把自来水转换成热水,可以应用于家庭冬季洗澡、洗衣服、厨房洗碗、洗菜等所有需要用到热水的地方,号称是“新一代不用电的热水器”,节能又环保。而在某大型购物网站搜索“暖气换热器”这一产品,“不烧水、不用电,生活热水流不断;边用水、边供暖,安全卫生又方便”是各商家为“暖气换热器”打出的招牌。安装一个装置,就能有不断的热水用,安全、环保、方便,使“暖气换热器”被一些消费者所接受。然而,利用“暖气换热器”蹭暖真的靠谱吗?
为求证“暖气换热器”究竟是否真如宣传的那样安全又节能,记者随即联系了市供热处的相关技术人员,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市供热站的相关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从热计量这个角度看,‘暖气换热器’这种装置会增加供热站出水和回水的温度差,温度差越大,我们供热站锅炉的负荷也就越大。若这种‘暖气换热器’使用得多了,必然会影响我们的集中供暖,影响整个小区的供暖效果。而且,‘暖气换热器’这种设备是不允许用户个人使用的。”
据了解,按照《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任何用热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装置等。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党报热线提醒广大市民,慎用“暖气换热器”,莫要因小失大,图一时方便,却影响到整体的供热质量,给他人生活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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