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消协发布2012年度十大维权典型案例

2013-02-28 08:57:00    作者:孙宁宁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瓷砖;窗套;变异;无电;无证
[提要]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常某同意瓷砖继续使用,商家赔偿常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000元。经仙河消协分会调解,商家承担装修过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计500元,并同意收回所售出的木门及窗套。

   新轿车“无证” 电动车“没电”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日益临近,消费维权再次成为公众谈论的热点话题。2月27日,记者从市消协举行的“3·15”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我市12315消费者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6件,处结256件,处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81537元。同时,发布会公布了2012年度十大维权典型案例,涉及美容、家装、汽车等多个行业。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时常会遭遇消费纠纷。从即日起,本报联合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特别报道。如果您的消费权益被商家侵犯,或者发现行业潜规则,欢迎拨打消费者本报维权新闻热线8338100或私信本报官方微博@黄河口晚刊,我们将竭诚帮您解决消费纠纷。

  买的车没有合格证

  2012年8月20日,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某品牌汽车,4S店一直没交付合格证,致使汽车无法入保险、无法挂牌。经了解,汽车生产厂家和汽车经销商将汽车合格证抵押给了银行,用于贷款。贷款的资金又进行了挪用,造成了不能及时拿回车辆合格证,不能按时交付给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几次调解,4S店终于把车辆合格证交付消费者李先生。

  点评:

  买车不能开,让您难受不难受?

  瓷砖偷梁换柱

  2012年7月20日,广饶县消费者常某在县城某商店预定了25箱瓷砖,两天后,商家把瓷砖送到,常某把钱全部付清。装修时,常某发现瓷砖跟自己预订的颜色略有差别,并且感觉质量也没有看到的样品好。常某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一口咬定常某定的瓷砖就是这样的,否则验货时就该指出。

  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与商家进行了联系,并对常某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常某所订的瓷砖与商家所送的瓷砖虽然是一个厂家生产的,颜色也很相近,但价格每块相差5元钱。

  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常某同意瓷砖继续使用,商家赔偿常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000元。

  点评:

  偷梁换柱不诚信,商家搬起“瓷砖”砸了自己的脚。

  出外旅游惹闹心

  2012年4月30日,张女士报旅行团到济南跑马岭野生动物园一日游。旅行车晚到两个小时,大家玩的不尽兴,且没有空调,车内环境极差。而且,因车辆问题无法按时返程。22:00后,旅游公司新派的车辆才到达动物园。张女士等回到东营,已经凌晨3:00。

  经东营区消费者协会调处,由旅行社赔偿消费者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即每人赔偿80元。

  点评:

  想和动物亲密接触的“梦想”泡汤,却和旅行车“亲密”了大半天。

  车载DVD功能不全

  2012年7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某汽车销售店购买并安装了一台价值5600元的车载DVD,在实际使用时发现:说明书中手写功能一项无法操作,当李女士找到商家反映此情况时,商家为其换了一部系统,但同样的问题还是存在。

  经协调,经营者为消费者重新更换了一部新的带有手写功能的DVD系统,确保操作系统与说明书相符。

  点评:

  消费者要的是物有所值,半个功能都别少。

  三轮车故障多

  2012年8月30日,广饶县消费者张某在县城某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了一个月后,发现该三轮车经常无故熄火。找到商家修好后,又发现车门经常自动打开;修好几天后,又发现电动车漏油严重。不到两个月时间,三轮车连修了6次仍故障不断。无奈,张某要求退车。商家表示不会进行退换。

  经调解,商家同意一次性退款19000元。

  点评:

  产品质量不合格,怎能让消费者来“买单”?

  皮衣保养受损

  2012年3月29日,消费者董先生将皮衣拿到仙河某修鞋店做保养,保养前皮衣无任何质量问题。由于保养技术问题,皮衣受损严重,导致无法穿着。

  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由被投诉方承担保养过程由于技术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计1500元;二、投诉方不再追究被投诉方责任,双方和解,达成意见一致。被投诉方当场支付了赔偿款1500元,董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点评: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

  木门质量有问题

  2012年6月4日,消费者赵女士在仙河商贸城某商店订购了一套入户木门和窗套,购买时要求订购商品的内层是松木,外层是防火板,结果在实际安装时赵女士发现所订木门和窗套的外层是纸的,而经销商解释说商品外层是复合烤漆的,内层是杉木的。双方争执不下,赵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消协,要求退货。

  经仙河消协分会调解,商家承担装修过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计500元,并同意收回所售出的木门及窗套。

  点评:

  纸不能包火,也不能用来包“门”。

  顾客餐馆摔伤

  2012年6月11日,垦利县的陈女士到某餐馆用餐,订好餐后下楼迎接朋友时,不慎从宽3米、高近10米的楼梯上滚落到底层,当即昏迷不醒。住院期间共支付医疗费用2万余元。

  经垦利县消协调查了解,陈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餐馆楼梯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经调解,餐馆老板承担消费者陈女士的相关费用2.5万元,并提供用餐代金券5000元作为精神补偿费。

  点评:

  到您家吃饭,我的安全你负责。

  菜苗“变异”

  2012年6月2日,消费者杨某在垦利县某种子公司购买了7000株油麦菜苗,共计280元,种地1.3亩。6月27日,杨某发现地里的油麦菜有部分“变异”,菜叶不光滑,中心有抽薹现象。

  经调解,由杨某把没有“变异”的油麦菜自行处理,“变异”的油麦菜按当天电脑报价由经营者赔偿,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0元。

  点评:

  卖劣质菜苗,害人也害己。

  电动车竟然“无电”

  日前,利津县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一款电动车,使用时才发现该电动车竟然“无电”。经过消协人员了解,李先生购买的电动车在购买当天还能照常使用,但是买后第二天,由于电池线各部位接触不良,导致电动车无法正常行驶。

  经调解:经销商免费为李先生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动车一辆。

  点评:

  电动车没有电,还叫电动车? (记者 孙宁宁)

东营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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