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2 08:32:00 作者:陈同磊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东营区男子李某等五人见附近一家外地人经营的商铺生意很好,便起了歹心,合伙冒充黑社会敲诈其现金8000元。被敲诈的店主报警后,除李某外的四名罪犯相继落网并判刑,李某在潜逃8个月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日前,东营区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有敲诈勒索罪,因其系从犯、自首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介绍,东营区李某、杨某、王某等五名男子是龙居镇某村从小玩到大的好友。成年后五人均没有固定工作,无所事事,囊中羞涩。2012年6月,家中最穷的“大哥”杨某因参与赌博而欠下债务,杨某便找到李某、王某等四人密谋在附近找人勒索点钱花。王某提议称附近一家商铺系外地人刘某经营,生意很好,在东营也没有亲戚,五人遂打起了刘某的主意。五人利用中午时间,来到刘某经营的店铺,以刘某开店“惹了人”为由将刘某劫持,对刘某进行殴打,并威胁刘某如果交钱就可以抹平此事。刘某遂通过电话让妻子为杨某等人送来了8000元赎金。杨某、李某等人将赃款瓜分。
刘某逃脱后立即报警,警方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很快将燕某、王某等四人抓获归案,李某闻讯逃逸。潜逃半年后,李某得知同时作案的杨某、王某等四人已经被依法判刑,不想在外继续躲藏的李某便于今年2月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罪行。东营区法院根据其从犯、自首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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