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两男子办假手续骗10部合约手机获刑1年

2013-04-25 08:34:00    作者:北岸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某 郭某 月话费 通信公司 营业厅
[提要]4月23日,东营区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两名男子办理假手续冒用他人名义,与某通信公司签订合约,预交费3000元骗取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10部。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郭某骗取手机价值30500元,数额较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两男子赚1万获刑一年

 

  4月23日,东营区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两名男子办理假手续冒用他人名义,与某通信公司签订合约,预交费3000元骗取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10部。之后两人除了留下两部自己使用外,其余手机全部变卖,获利一万余元。事情败露后,两名男子被抓获归案。4月23日,两名男子因合同诈骗罪获刑。

  据介绍,王某与郭某是老同学,王某在车管所干临时工。得知我市某通信公司举办预交一个月话费赠送手机的活动后,王某和郭某便相约来到该营业厅,欲办理两部手机自用。但却被告知该项活动只针对公司集体办理。两人想获得手机,便预谋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办理该业务。

  由于到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业务的人经常随手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所以王某回到单位后,在办证大厅的垃圾桶内找到了10份身份证复印件。之后,王某又使用单位的信纸写了一份虚假的单位介绍信。郭某到街头私刻一枚假公章、一枚假财务章,盖到单位介绍信上。一切准备就绪后,郭某自己带着虚假手续和预交的3000元手机费来到该通信公司营业厅,冒用他人名义与销售部经理签订合同,骗取了10部价值3000元的三星手机。两人各留一部自用,其余8部在友谊电子广场卖出,得赃款一万余元。事后,通信公司发现不妥,核查后发现郭某、王某二人伪造信息,遂报警。王某与郭某很快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诈骗罪行。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郭某骗取手机价值30500元,数额较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东营大众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