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6 08:31:00 作者:刘冉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260元起步 最高600元
4月23日,记者从市公路局获悉,自“五一”起,山东省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规范,10公里内拖车的起步价限定在260元以内,收费标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对象为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能正常行驶的车辆。之前,车辆救援不收费,自“五一”起,车辆救援工作会按照统一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救援服务分为拖车、吊车、驳运等7个类别,救援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其中拖车10公里以内按照车型最低260元/次、最高600元/次。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执行。车辆吨位及故障类型不同,收费标准会略有差别。收费全部采用透明收费,将在救援前与当事人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写明。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在高速公路沿线统一布局施救站点,配置救援车辆和设备。
据介绍,此次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标准进行统一,有望解决高速公路上车辆救援“漫天要价”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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