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8 08:30:00 作者:徐田鑫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4月27日,记者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我省2012年通过认定、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示,根据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我市有11家企业通过评定,14家企业通过复审。
为促进高新产业发展,国家科技、税务部门自2008年启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三年一复审,废除了“终身制”。较之以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程序和方式等均有重大变化,新办法列出了五六个“硬指标”,最“较真儿”的一条是“高新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我市电子科技、化工、轮胎以及石油装备、新技术等行业的25家企业以其“含金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减按15%交纳企业所得税,而通常的企业要按25%交纳。据市区国税局统计显示,去年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达4346万元。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同时,除了所得税外,高新技术企业还享受其他方面的优惠。”税务干部介绍说。据统计,近两年来,我市通过复审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6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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