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挪用消防水带 广饶消防罚款促整改

2013-08-02 16:34:00    作者:王青青 任广杰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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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广饶县大王镇一食品有限公司挪用消防水带,广饶消防大队依法处以罚款叁万元的处罚。
    大众网东营8月2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任广杰) 广饶县大王镇一食品有限公司挪用消防水带,广饶消防大队依法处以罚款叁万元的处罚。
    8月2日上午,广饶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位于大王镇政府驻地一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挪用消防水带。大队进行了现场检查取证,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进行了拍照取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东营山海食品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食品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愿意接受消防大队的处罚,下一步公司将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整改隐患,为公司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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