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4 10:59:00 作者:曹守华 马霞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9月24日讯(记者 曹守华 通讯员 马霞)公司员工被金钱蒙蔽双眼,“自导”抢劫案,将百万现金劫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9月17日,记者得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用六天时间成功侦破了这起“9·11”特大抢劫案,为全市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再添新战果。
9月11日10时30分,东营一公司到东营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当日上午9时许,公司会计甲一(化名)与司机门某某、跟车上班的职工甲二(化名)三人到济南路一银行,按照事先公司向银行报款计划取走现金103.6万元,并将该笔现金分别放入两个早已准备好的旅行包内。当司机驾驶车辆行至西五路和济南路交叉路口遇红灯停车时,突然冲上两名持有匕首并戴墨镜的陌生男子,持刀威胁司机门某某将车开至一空地处,通过用束缚带捆绑,用黑色塑料袋套头将三人控制,并迅速将该公司从银行取出的103.6万元现金抢走。
案件发生后,市局、分局合成作战,迅速反应,立即成立了由市局领导任组长,从刑侦、技侦、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兵分六路分别对银行、车辆沿线、参与取款人员行动轨迹、作案工具、涉案单位等事项同时展开细致勘察。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门某某对抢劫案件的紧张程度明显低于会计等人,为了确保案件侦办到位,办案民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随即围绕门某某开展侦查,就在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根据其生活、工作轨迹查找到了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专案组立即调整办案方向,并最终于确定该公司司机魏某、门某某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确定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的身份。
9月17日,东营公安分局"9.11"专案组民警兵分四路分别在东营、潍坊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门某某、张某某、刘某某4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魏某(男,25岁,临朐县人)与门某某(男,37岁,垦利县人)同为该公司司机,在发现公司经查有大额现金用于发放公司员工工资和奖金时,两人对钱财的"容易得来"都有了"歹念",魏某便将此消息告诉了门某某,两人一拍即合,并商谈了抢劫方法,魏某在潍坊找来了同学张某某(男,26岁,临朐县人)、刘某某(男,26岁,临朐县人)帮忙,四人一起制造了9月11日的抢劫案。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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