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5 16:33: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0月25日讯(记者 王青青)记者从东营市国税局获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据东营市国税局征管科李姓工作人员介绍,二手车经销企业在销售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同时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业务属于二手车经纪业务,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据了解,《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下发以后,部分经销企业既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又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经纪业务,为进一步明确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的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东营国税局征管科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发票是办理二手车过户和挂牌的合法买卖凭证,“因此该规定对越来越多的购买二手车、卖出二手车的个人和单位及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经纪人非常重要,按规定开具发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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