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6件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被废止

2013-10-30 13:25:00    作者:文禾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招标投标法 规范性文件 废止 我市 住房
[提要]近日,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监察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东发改招投标〔2013〕452号),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自2000年颁布《招标投标法》以来,陆续制定的26件不符合上位法要求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据了解,通过废止有关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积极建立我市招投标政策制定的会商协调机制,切实维护招投标政策的统一,避免政出多门。

  近日,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监察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东发改招投标〔2013〕452号),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自2000年颁布《招标投标法》以来,陆续制定的26件不符合上位法要求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据了解,通过废止有关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积极建立我市招投标政策制定的会商协调机制,切实维护招投标政策的统一,避免政出多门。 (记者 文禾)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