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属二大队13天侦破3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3-12-04 14:50:00    作者:佚名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致人死亡 ED 侦破工作 逃逸事故
[提要]11月7日至11月19日,在13天的时间内,直属二大队辖区连续发生三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死者家属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案件一:11月7日20时40分许,在淄博路西三区超市处,一辆肇事车撞一老人后逃逸,有人受伤,后经医务人员确认受害者现场死亡。

    大众网东营12月4日讯 据黄三角早报消息,11月7日至11月19日,在13天的时间内,直属二大队辖区连续发生三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死者家属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此,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在支队、大队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及时启动逃逸案件侦查预案,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加强对机动车辆信息的检索、比对、研判,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以雷霆之势出击,三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已于近日被成功侦破,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一:11月7日20时40分许,在淄博路西三区超市处,一辆肇事车撞一老人后逃逸,有人受伤,后经医务人员确认受害者现场死亡。接到报警后,大队、中队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调度指挥,事故处理民警分组展开调查,采集现场遗留物,走访附近目击群众。经对遗留物进行分析确定肇事车为一辆黑色奔驰牌轿车,追逃民警连夜调取事故地点附近所有监控探头及所有的黑色奔驰轿车信息,经过逐一比对,鲁ED1112号黑色奔驰轿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通过电话与车主延某叶联系,并通知其开车到中队来进行检验,经检验该车确为肇事车。车主延某叶称在事故当天,车借给王姓朋友,直属二大队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侦破此案,追逃组民警多次到王某家中,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规劝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11日上午,王某在内心的谴责和公安机关强大的攻势下,到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案件二:2013年11月19日20时10分许,在淄博路小银龙饭店门口处,步行至此处的李某某被无名氏驾驶的车号、车型不详的机动车撞伤,后李某某又被沿淄博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处的赵某某驾驶的鲁EEE5**号小型轿车碾压,致李某某经救治无效死亡。接报后,直属二大队迅速成立“11·19”淄博路重大交通逃逸事故专案组,指挥调度案件的侦破工作。民警首先勘查事故现场,走访附近商户、业主及目击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目击者的描述,初步了解到逃逸车是一辆白色吉普车;同时连夜调取附近所有的社会治安监控,认真比对,反复验证;并且积极联系死者家属,安抚家属情绪,做好善后工作。当晚凌晨,民警在调取小银龙饭店附近的社会治安监控时发现,事故发生时间段一辆白色商务车经过了事故现场,车稍减速后该车加速离开了现场,该车与目击证人提供的信息基本吻合,随后沿着该车的行驶轨迹民警确定该车为白色鲁EG***号商务车,经联系车主后查获肇事车。20日21时许,刘某到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肇事经过,至此,此案宣布告破。
    案件三:2013年11月19日22时30分许,在西四路与北二路路口北侧,一辆轿车撞三行人后逃逸,其中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事故现场护栏大面积损坏,伤者已送往医院急救,无肇事车辆,现场遗留一副车牌。办案民警通过遗留的车牌,联系到车主孙某,孙某称该车已卖给别人,现在开车的不知道是谁;民警连夜通过逃逸车的行驶方向展开调查,并沿着肇事车流下的水迹在事发地点1500余米处,发现了肇事鲁EK58**号小型轿车。11月20日上午,丁某贞到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经调查取证确定其为肇事司机,此案成功告破。
以上案件的侦破,不仅得到了受害人家属的好评,并且消除了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出行更有安全感。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尊重证据、尊重客观事实的意识,顾大家舍小家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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