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 08:26:00 作者:刘冉 周广学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12月8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在组织两届市长质量奖工作的基础上,第三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开始,申报单位和个人可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据了解,在我市登记注册,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含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东营市质量管理奖”。在质量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可申报“东营市质量贡献奖”。已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本次不评审“东营市质量贡献奖”;已有个人获奖的企业本次也不评审“东营市质量管理奖”。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基本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表、相关材料及包含全部资料的光盘于3月31日前报送东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 (记者 刘冉 周广学)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