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1 08:2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网上相识一月就“闪婚” (闪婚族缺乏对对方的必要了解)
26岁的小静平时喜欢上网聊天,2012年,在网上结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田先生,两人相聊甚欢,从网上走进现实。一见钟情之下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让小静的父母不曾料到的是,在两人认识1个月后,女儿竟闪电结婚。
婚后小静很快就发现,自己与丈夫无论是价值观念还是生活习惯都存在着巨大差异,两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到后来丈夫索性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无奈之下,小静向法院起诉结束了这段让人啼笑皆非的婚姻。
像小静这样的“闪婚族”并非个例,东营区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除部分自行相识恋爱的外,其他通过他人介绍、网络聊天等渠道相识的“80后”夫妻,恋爱时间普遍较短,有近半数的“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交往不足一年后匆忙结婚,由于缺乏必要的了解,一些当事人竟不知道对方曾经有过生育史,甚至不知道对方在智力方面存在残疾。
“分手我无所谓,合则来不合则去”,在领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刚刚结束一年婚姻的小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松了口气。面对离婚,很多“80后”由于彼此的独立性和权益保障的观念较强,在离婚时很少触及财产等问题,因此,无论在观念或者程序上,作出离婚这一决定后,完成得也较为“干脆”。
生活琐事成离婚“导火索” (双方个性张扬,互不相让)
一方面,高比例的“闪婚”,导致许多“80后”夫妻婚前彼此缺乏深层次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另一方面,独生子女从小备受父母呵护,性格较为自我,使家庭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容易升级,进而影响夫妻感情。
今年33岁的宋小姐在5年前与陈先生登记结婚,虽然两人是自行相识并相恋了2年多,但各自鲜明的个性,使两人在婚姻生活中矛盾不断。2009年,儿子小志出生,本以为这能巩固两人的感情基础,谁知因为谁平时应该看孩子多一些,谁应该早起接送孩子等琐事上,两人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争吵逐渐升级,宋小姐一纸诉状提出与丈夫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只是未能正确处理好生活矛盾,因此驳回离婚请求。可是,要强的宋小姐显然并不想维持这段婚姻,说什么要和丈夫离婚,在半年后再次提出离婚,最终双方调解离婚。 随着离婚率的上升,离婚理由也变得五花八门起来。“我喜欢暖色墙面,他偏偏喜欢白色,而且死活不让我,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市民张小姐说,像这种小事几乎天天发生,连装修公司也无奈了,只能一个房间按照一个人的要求设计装修。结果装修好后两个人都不满意。随着互相“不顺眼”,吵架延伸到了做什么饭、买什么车、衣服的颜色等生活的每个细节。调查显示,离婚的原因中,如今的家庭矛盾范围则十分宽泛:不准抽烟、有私房、随便花钱等都可以变成离婚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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