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室之间搞“穿越”第二次盗窃当天被抓

2013-12-16 08:26:00    作者:心宁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穿越 许某 被抓 盗窃罪 有期徒刑
[提要]撬开自己住处和邻居之间连接的门,许某先后两次搞“穿越”,“摸”入对方家中进行盗窃。曾因盗窃罪、抢劫罪两次入狱的许某日前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大众网东营12月16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撬开自己住处和邻居之间连接的门,许某先后两次搞“穿越”,“摸”入对方家中进行盗窃。曾因盗窃罪、抢劫罪两次入狱的许某日前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8月18日10时许,许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撬开自己和邻居住处连接着的门,进入到对方家中,盗窃现金1300元。得手之后,许某见风平浪静,同年8月25日9时许,许某再次采用同样方法进入到邻居家中,盗窃现金100元、宏基牌V5-471G笔记本电脑一台、安多拉A716平板电脑一台、黄金项链一条。不料,当晚23时30分许,许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介绍,这已经是许某第三次被抓,2002年7月,许某因犯盗窃罪在博兴县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3年11月份释放;2007年2月4日,许某因犯抢劫罪被东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09年11月6日减刑释放;事隔不到四年,许某再次因为盗窃罪被抓。

  经鉴定,宏基牌V5-471G笔记本电脑价值3990元、安多拉A716平板电脑价值225元、黄金项链价值2407元。经审理,东营区人民法院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两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系累犯,于是,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记者 心宁)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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