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前夫欠债百万 前妻无奈也成被告

2014-01-01 08:08:00    作者:李晓琳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前夫;老赖;婚姻法;王女士;成被告
[提要]王女士与前夫仅有5个月的夫妻关系,对方却在这段时间因赌博欠下上百万元债务,债主为讨债,将王女士一并告上法庭。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除外。

  大众网东营1月1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王女士与前夫仅有5个月的夫妻关系,对方却在这段时间因赌博欠下上百万元债务,债主为讨债,将王女士一并告上法庭。原来这是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

  据王女士介绍,自己与张先生2008年1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08年5月8日,双方因感情破裂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本想离婚后重新收拾心情,好好规划自己将来幸福的王女士却在一年内接二连三的接到了法院的起诉状,要求其与前夫共同偿还欠别人的债务共计一百多万元。接到诉状的王某是一头雾水,自己与诉状中的原告根本就不认识,也从来没有打过交道,怎么会欠他的钱呢?通过到法院了解案情及向有关法律人员咨询,王女士了解到,原来《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除外。王某知道后吓出一身冷汗,只怪自己太缺乏法律知识。

  对此,东营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未婚男女和已婚人士,在当前离婚率较高的情况下,一定要学会婚姻中的自我保护,对配偶在外的欠账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等到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才大呼不清楚,到时可能为时已晚。(记者 李晓琳 通讯员 隋连成)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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