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小伙儿逼停警车打伤协警潜逃两年被判刑

2014-01-03 08:19:00    作者:李静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田某;协警;获刑;王某;驾车
[提要]16岁的少年田某与几人结伙准备与另一拨人打架时,被途经此处的派出所协警撞见,几人驾车仓皇逃窜时被民警紧追不舍,几人见摆脱不掉,就驾车将警车逼停,又持铁镐把协警打伤,田某潜逃两年直至2013年8月才被抓获。2011年11月,年仅16岁的田某伙同李某、张某、曲某等人驾车窜至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刘家村村碑处,准备与另一拨人打架。

  大众网东营1月3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16岁的少年田某与几人结伙准备与另一拨人打架时,被途经此处的派出所协警撞见,几人驾车仓皇逃窜时被民警紧追不舍,几人见摆脱不掉,就驾车将警车逼停,又持铁镐把协警打伤,田某潜逃两年直至2013年8月才被抓获。2013年12月30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1月,年仅16岁的田某伙同李某、张某、曲某等人驾车窜至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刘家村村碑处,准备与另一拨人打架。后因派出所协警王某、孙某等人驾驶警车途经此处,田某等人遂驾车逃跑,随后,王某等人驾驶警车尾随。当行驶至东营区姜家小区处时,田某等人驾车将警车逼停后持铁镐把将王某、孙某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孙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之后,田某下落不明,李某、张某、曲某等被判刑。直至2013年8月,公安机关才将潜逃两年的田某抓获归案。

  东营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田某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案发时被告人田某未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而且案发后,田某的家人积极赔偿了伤者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他们的谅解,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 李静)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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