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力保重点项目用地

2014-01-03 13:10:00    作者:燕敬国 张继敏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山东省东营市 国土资源局 耕地保护 重点项目 山东省政府
[提要]山东省东营市国土资源局立足于保发展、保红线实际,强化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土地,2013年东营市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近2万亩,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地需要,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山东省东营市国土资源局立足于保发展、保红线实际,强化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土地,2013年东营市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近2万亩,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地需要,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东营市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交汇的唯一城市,近年来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为发挥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职能,东营局通过积极争取山东省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追加指标、挖潜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存量指标和充分利用国家低丘缓坡未利用地试点指标三条途径,从而获山东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近2万亩,有效保障了东营市5条铁路、2条高速公路等一批国家、省和市级重点项目的用地需要。

  东营局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在2012年末土地变更调查中,东营市耕地335.64万亩,补充耕地1.38万亩,均超额完成山东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连续十多年实现耕地数量稳中有增。(燕敬国 张继敏)(完)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曹守华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