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7 08:06: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月7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以为是百元大钞,谁知捡起来竟然是广告宣传单。”昨日,市民邓先生反映西城的一家洗浴中心在“百元大钞”上做起小广告,并在大街上公然散发。
邓先生向记者反映,1月5日,他正走在西城西二路时,忽然发现路上有一张百元大钞。他捡起来一看,才发现原来是附近一家洗浴会所的广告宣传单。“还以为是捡到钱了呢,没想到是广告单。”邓先生认为,“创意”确实起到了吸引眼球的目的,但在广告单上印上人民币图样,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
无独有偶,市民吴先生在去万达国际影院停车场取车时,看见车的挡风玻璃处,似乎夹着一张百元大钞。当他走近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仿百元钞票样式制作的广告宣传单,上面还印着衣着暴露的女模特图像。
记者从邓先生那里看到了这个小广告,这些小广告大小及颜色和百元人民币差不多,正反两面都印有百元大钞的图案,十分逼真。“百元大钞”的一面印着某会所的字样,另一面则印着会所地址、电话等信息。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商家利用人民币做广告的行为,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昨日,记者与该会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使用了百元大钞图样的广告单确实是他们发放的,只是为了加强宣传效果。该工作人员称,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确实不清楚,但他表示将汇报老板处理,不再进行如此宣传。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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