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忽视 路边摊煤气罐超期“服役”隐患多

2014-01-07 08:04:00    作者:李长莲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煤气罐;服役;路边摊;满身;使用年限
[提要]麻辣烫、煎饼果子、烤鱿鱼、臭豆腐……寒冬季节,在市区多个路段,这些路边摊的生意依旧火爆。记者近日在街上走访发现,一些小摊使用的煤气罐不仅满身油渍锈迹,对于使用年限和检修问题,多数摊主并不在意,超期“服役”隐患多。

  麻辣烫、煎饼果子、烤鱿鱼、臭豆腐……寒冬季节,在市区多个路段,这些路边摊的生意依旧火爆。记者近日在街上走访发现,一些小摊使用的煤气罐不仅满身油渍锈迹,对于使用年限和检修问题,多数摊主并不在意,超期“服役”隐患多。

  路边摊煤气罐满身油渍

  超期“服役”隐患多

  4日中午,在石油大学北门,十几家小吃摊中使用煤气罐的有五六家。这些煤气罐大多污渍层层,有的锈迹斑斑,很多直接都连着灶炉使用。正在做炸鸡柳的摊主一边看着锅勺,一手晃动着身旁的煤气罐说道,“罐里液化气不多了,不晃动火苗太小。”果然,摊主晃动一下后,火苗立刻大了起来,蹿起半米多高的火苗吓得行人赶紧躲开。对于煤气罐的使用年限和气罐的检修问题,该摊主表示,“都用了四五年了,只要不磕着碰着,应该没事。”在其他的小摊上,对液化气罐的使用年限、软管更换等知识多数摊主也都不太清楚。

  气罐有使用年限

  须定期检测

  记者从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东营分院了解到,“煤气罐”并非永久耐用消费品,是具有爆炸危险的压力容器,属于国家强制监管的特种设备。为防止事故发生,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在用钢瓶每4年(50公斤装钢瓶为3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对制造年限超过15年的钢瓶,必须作报废处理。液化气罐使用年限为15年,使用期间需要检测4次,前3次每4年检测一次,最后3年中检测1次后报废。而由于路边摊煤气罐常年风吹日晒,寿命也会相对缩短。当煤气罐生锈严重时应及时送往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修或做报废处理。

  特种设备检验所提醒广大市民和小吃店摊主,居民或商户将不用的液化气罐存放在家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您使用的煤气罐(螺丝瓶)是在1999年以前生产的,一定不要再继续使用了,可将报废的“螺丝瓶”送到气瓶检验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报废,千万不可以不可将其当废品卖或私自切割。(记者 李长莲)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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