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小子”不顺眼就打 不想“小子”是姑娘

2014-02-26 08:20: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刘某 赵某 稻庄 武力 女生宿舍
[提要]2月21日上午8点左右,广饶县公安局稻庄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企业职工宿舍里被一男子给打了,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报警现场。经查,打人的男子叫赵某,今年26岁,与报警人刘某为同一企业职工,并且两人住在对门。

  大众网东营2月26日讯 2月21日上午8点左右,广饶县公安局稻庄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企业职工宿舍里被一男子给打了,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报警现场。

  经查,打人的男子叫赵某,今年26岁,与报警人刘某为同一企业职工,并且两人住在对门。2月20日晚,赵某听到对面宿舍里不断传来吵吵闹闹的声音,影响到赵某的休息,赵某便走到楼道里吆喝:“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休息了,都清静点。”正在这时,住对门的刘某从宿舍内探出头来瞅了赵某一眼,赵某一看火气更大了,就冲刘某吆喝,刘某一看事不好,一下子把宿舍门给关上了。2月21日早上,刘某去洗涮间拿拖把准备拖地,赵某看到刘某后,一拳打到了刘某的脸上,随即将刘某按到了地上,又打了好几拳,说让你昨晚上瞅我,你一个男孩子整天在女生宿舍里吆喝像什么话。刘某赶紧解释道说她就是一女孩子,而且昨晚也不是她宿舍里发出的嘈杂声音,是她隔壁男生宿舍里吆喝的。听到这赵某傻眼了,赶紧从刘某身上下来。然后刘某就打电话报警了。据了解,该企业男女职工同住在一个楼道,刘某宿舍为女生宿舍,恰巧同赵某所在的男生宿舍对门。今年19岁的刘某平时穿着比较中性,让赵某一直误以为她是一男生,赵某还对她整天待在女生宿舍的行为不耻。2月24日,在民警的调解下,赵某赔偿刘某的医药费,刘某不再追究赵某的责任,两人握手言和,并称如果以后有类似事情发生,一定和平解决,决不动用“武力”。 (本报记者)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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