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开始遴选第二批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

2014-03-12 08:45:00    作者:周广学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小班化教学;教育教学;教育管理
[提要]3月1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在2013年首批15所小班化试点学校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试点学校,全市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将不少于40所。批市级小班化试点学校推荐表应于3月18日前报送到市小班化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对被推荐学校进行评估和审查,确定全市第二批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

  大众网东营3月12日讯 3月1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在2013年首批15所小班化试点学校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试点学校,全市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将不少于40所。遴选确定全市第二批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在15所小班化试点学校的基础上,我市将增加小班化试点学校,使全市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将不少于40所,确保全市4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初始年级实现小班化教学。基本达到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具备实施小班化教育的校舍、师资及相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招生规模稳定,能满足小班化教育不超过40人的班级规模要求;认同小班化教育理念,有实施小班化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当地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能够发挥带动示范作用的学校,可以参加第二批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遴选。

  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小班化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不低于本地义务教育段学校总数40%的比例确定本区域小班化教育学校,在本区域小班化教育学校中再择优推荐全市第二批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其中,广饶县、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不少于4所,东营区、垦利县、利津县各不少于3所,河口区不少于2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1所,市教育局将在局属学校中确定2所。

  第二批市级小班化试点学校推荐表应于3月18日前报送到市小班化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对被推荐学校进行评估和审查,确定全市第二批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 (记者 周广学)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