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二手车交易新规 对市场准入条件等作明确界定

2014-03-13 08:15:00    作者:刘剑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二手车交易市场 我市 二手车拍卖 二手车流通 市场准入
[提要]注册登记方面,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到税务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方面,税务部门可以满足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的发票使用需求,但不能向二手车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发售《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设交易市场不低于2万平方米

  大众网东营3月13日讯 3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关于二手车交易,我市已经制定新规,用以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新规从宏观的二手车发展规划、市场准入,到微观的二手车注册登记、交易发票管理都有明确规定,其中“新设立交易市场从不低于1万平方米提高到不低于2万平方米,”“年交易量达到5000台,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设置机动车牌证管理窗口”等为修改或新增内容。据了解,2013年我市与二手车交易有关的企业已有111家,二手车交易总数达到23860辆,总交易额13.56亿元。

  据悉,此次《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有关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准入条件、注册登记、收费管理、发票管理、转移登记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对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了最低标准:新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交易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各项设施完备,服务项目齐全。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才允许设立新交易市场。

  注册登记方面,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到税务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收费方面,要求二手车交易服务费、二手车鉴定评估费不能超过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上限。二手车鉴定评估应买卖双方自愿,不能强制进行。

  发票管理方面,税务部门可以满足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的发票使用需求,但不能向二手车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发售《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另外,中心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声誉良好、年交易量达到5000台以上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还可以向市公安部门申请设置机动车牌证管理窗口。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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