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医保卡兑现赚差价 警惕上当受骗
2014-03-17 10:22:00 作者:网络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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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营;医保卡;药店;张女士;小广告;药品经营许可证
[提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隋静静说,医保卡对居民就医、生活有很大作用,按照规定钱不能随便取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疗稽查科工作人员高先生说,遇到上述情况,居民可拨打0546-8329635举报。
大众网东营3月17日讯 医保卡里钱多却花不着,怎么办?近日,在不少小区内出现了“刷医保卡兑现金”的小广告。这些小广告背后隐藏着怎样的交易?对此,记者进行了暗访。东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醒,医保卡对居民就医、生活等方面的意义很大,若客户不在东营参保或去世,可到相关银行领取现金或由家属继承,不要轻信小广告,警惕上当受骗。
买药108元,换70元现金
收药者寄回老家转卖
6日,记者按照“高价收药,医保卡兑现金”的小广告上的手机号,联系到一位中年女子。对方自称姓张,是东北哈尔滨人。张女士说,刷卡兑现金,兑换率为65%,“如果你一次性刷卡几千元,兑换率可按70%,这已经是最高的兑换率了,别人的兑换率都是60%。”张女士说,在东营东城、西城及县区只要是能够刷医保卡的药店,都可以完成交易。
医保卡套现为何在药店进行?按照张女士的提示,记者来到胶州路益生堂药店与其见面。张女士年龄在40岁左右,个头1米6,体型偏胖。她要求购买缬沙坦胶囊。这种药的包装盒上显示这是一种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药品。刷了108.6元的卡,购买了3盒药后,在店外张女士按照65%的兑换率,用70元钱换走了3盒药品。
“如果你想多刷医保卡,再给我打电话。”张女士透露,她自己在老家哈尔滨也经营药店,她把这些药寄回哈尔滨老家再卖。
经营药品需有许可证
提防上当受骗
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有损药品销售的市场规范?记者就此咨询了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东营市各大药店都有自己的进货渠道,药店必须持证经营,食药监局会定期对各大药店进行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合格。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第二十二条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张女士果真将药品寄到哈尔滨进行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这就只能算个人交易。”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张女士将兑换来的药品自己服用或者低价转让,她将从中获得高额利润。
医保卡可继承或取现
发现私自兑现金现象可举报
如果不生病,医保卡中的钱真的不能用吗?为此,记者咨询了东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隋静静说,医保卡对居民就医、生活有很大作用,按照规定钱不能随便取现。
“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钱也可以取出来。”隋静静说,这种情况有两种。第一,用户因工作调动不在东营参保。该用户可持工作调动证明、社保中心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到相关银行注销并如数取出其中的钱。第二,用户去世无法应用医保卡。这种情况下,医保卡可继承给家属或孩子。如果家属或孩子不想继承医保卡,也可取出卡里的钱。只需持公证书、社保中心开具的证明、家属身份证到相关银行取出现金。
“这是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疗稽查科工作人员高先生说,遇到上述情况,居民可拨打0546-832963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