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到“二房东” 因房租问题对簿公堂

2014-03-18 08:02:00    作者:黄海霞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二房东;药店;转租;诉讼;法官
[提要]3月17日,记者从东营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租房纠纷案例,由于房租问题双方引发矛盾对簿公堂,幸好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一场激烈纠纷才得以平息,最终达成和解。据悉,2011年5月下旬,马某想为自己的拉面馆找一门面房,遂找到某药店出租房一处,并与其签署了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大众网东营3月18日讯 租房遇到“二房东”,租金到底该交给谁?3月17日,记者从东营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租房纠纷案例,由于房租问题双方引发矛盾对簿公堂,幸好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一场激烈纠纷才得以平息,最终达成和解。

  据悉,2011年5月下旬,马某想为自己的拉面馆找一门面房,遂找到某药店出租房一处,并与其签署了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然而,该药店并非房屋第一出租方,而是将其租下来的四间房屋中的其中两间转租给了马某,出租房屋的原始所有人实属某学校所有,签订合同后马某遂认为,自己与该药店之间属于转租合同关系而并非租赁合同关系,故房屋到期后房屋使用费应交给学校,且自2012年5月15日起至今马某未向药店缴纳房屋使用费用也未将房屋返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药店将其诉讼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双方情绪都异常激烈,承办法官决定首先把缓和双方情绪作为切入点来化解矛盾。其后,法官又通过法律规定、案件效果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做了深入的思想工作,在其细心调解下,双方终于冷静下来,一场房屋租赁问题引发的激烈纠纷也终达成和解。

  通过以上案例,东营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在租房时务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确定好是“转租”还是“承租”,以免在租房过程中因约定不明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 黄海霞)

初审编辑:苏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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