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17家用人单位实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

2014-03-22 14:05: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用人单位 浮动费率 费率浮动 保险费率 工伤预防
[提要]据介绍,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由承继单位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责任,其中由低类风险行业分立为高类风险行业的,执行高类风险行业费率等。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名单可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查阅,浮动费率执行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大众网东营3月22日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及合理安全使用,有效利用费率调整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经市和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对全市217家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浮动。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具体标准为工伤保险使用率等于大于100%、小于等于200%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即二类风险行业上浮到1.2%,三类风险行业上浮到2.4%;工伤保险使用率大于200%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即二类风险行业上浮到1.5%,三类风险行业上浮到3%。工伤保险使用率为零且连续按时足额缴费满三年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即二类风险行业下浮到0.8%,三类风险行业下浮到1.6%。 据介绍,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由承继单位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责任,其中由低类风险行业分立为高类风险行业的,执行高类风险行业费率等。实行浮动费率后,工伤保险使用率高的单位将会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名单可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查阅,浮动费率执行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北辰 高钧)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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