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5 07:54:00 作者:索古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工商部门:团购属正常消费,消费者可向税务稽查局反映或拨打12366热线投诉
大众网东营3月25日讯 明明花了315元吃饭,为啥就只给开147元的发票?市民马女士在网上团购了一份火锅,消费后要求商家开具发票遭拒绝。商家称团购订单都不能开发票。
3月23日晚上,马女士的5位朋友从东城到西城来玩,马女士打算请朋友们吃饭,随后她就上网在美团网站团购了价值168元的《0048》香辣虾,然后来到了位于东营区西三路与淄博路交叉口的这家店。
和朋友碰面后发现,朋友一行共7人,这样团购的菜品就不够吃了,马女士又叫服务员点了一些其他的菜品。吃完后,马女士去吧台结账,除去团购的168元在网上支付完成之外,马女士又支付了147元的现金。当马女士要求店家开发票时,店家表示只能给开147元的发票。
“为什么啊?团购花的也是钱呀!”马女士对商家的说法表示不理解。商家称团购已经把利润压到最低了,如果再开发票,他们就要赔本。“团购本来就赔钱,只是为了赚取人气,如果再开发票就更划不来了。”最终,马女士只拿到了147元的发票。
记者向多家在网上团购的餐饮企业进行咨询,当问到能否开具发票时,6成商家都拒绝了。商家表示,如果需要开票,只能开加菜的部分。一位商家告诉记者,消费者的钱是支付给网站,如果要开票,只能找网站。
随后,记者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团购属于正常的消费,不能让价格低成为商家拒开发票的借口。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税务稽查局反映,或者拨打12366热线投诉。(索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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