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0 22:38:00 作者:张婧婧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4月20日讯 近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出台,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起到监督作用。该规定要求,东营市自今年6月1日起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凡购买剧毒、高毒农药,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说明实际用途。
据了解,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的使用量。
按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剧毒、高毒农药将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山东省将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按规定要求,农药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不能说明购买用途或者用药范围超出农药适用范围的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农药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