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6 08:5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对查处的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坚持落实抄告、通报制度,并设立曝光台,尤其对酒后驾驶行为给予到人到车的公开曝光,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告别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涉牌涉证、严重超载、疲劳驾驶、冲闯信号、超速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刘X,家住东营区北一路797号54号楼,4月21日驾驶鲁ELZ00X号小型轿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8.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高X朋,家住淄博市张店区良乡居委会18组76号,4月21日驾驶鲁C5A06X号三轮摩托车在黄河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27.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王X,家住东营区北一路1138号31号楼,4月21日驾驶鲁EN555X号小型轿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20.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丁X峰,家住东营区北一路1226号19号楼,4月22日驾驶鲁E5792X号小型轿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90.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刘X江,家住东营区海洋路6号5号楼,4月21日驾驶鲁EE220X号轿车在北一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2.1 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吕X民,利津县汀罗镇东宋村人,4月15日驾驶鲁E0L17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党X贤,河南省台前县孙口乡影塘前街村人,4月6日驾驶豫JM169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郝X军,家住河口区河安小区冬瑞园8号楼,4月23日驾驶鲁E5V67X号轿车在海宁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何X明,家住河口区冬瑞园8号楼,3月26日驾驶鲁E6F30X号轿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87.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刘X海,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八吕新村人,3月24日驾驶机动车在六合街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王X强,垦利县垦利镇复兴村人,4月9日驾驶鲁A093A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海港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5.8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张X峰,胜利油田孤东采油厂职工,4月24日驾驶鲁EW672X号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62.4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于X立,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王沟镇人,4月15日驾驶鲁E193XF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兵圣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10.0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梁X明,家住东营区西二路,4月22日驾驶鲁E1033X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0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曹X祥,家住东营区西二路,4月22日驾驶鲁EV993X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0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曲X涛,家住东营区黄河口商贸城,4月22日驾驶鲁E7T11X号小型汽车行驶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3.0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叶X,家住东营区西四路2号锦霞南区18号楼,4月22日驾驶鲁C6328X号小型汽车行驶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0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王X才,潍坊市临朐县上林镇东周家庄村人,4月22日驾驶鲁E879XC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0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成X,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成寨村人,4月21日驾驶鲁EV788X号车辆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韩X,家住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2号,4月23日驾驶鲁AS61XH号车辆在淄博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侯X扬,东营区史口镇西高村人,4月22日驾驶鲁E1M99X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1.0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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