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8 16:31:00 作者:王青青 刘增琳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5月8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刘增琳)“警察,我杀人了!在黄河路溢洪河桥这儿!我要报案!……”2014年4月27日上午11时02分,东营市垦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话音中充斥着怒气、暴躁和不安……还没等接警员回过神儿来,对方就已将电话挂断。再等接警员回过去,电话已经关机,之后便杳无音讯……事态严重,110指挥中心立即将警情通报给垦利街道派出所,指令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置。
民警在黄河路溢洪河桥发现一男子在车内死亡
11时06分,处警民警到达黄河路溢洪河桥,并立即开始在溢洪河桥周边排查可疑人员和寻找可能的受害人。一辆黑色轿车“稳稳”的停在桥的西侧一动不动,引起了处警民警的警觉。民警走向黑色轿车,轻敲了一下车窗,没有任何反应,试着拉了一下车门把手,车门没锁,民警打开了车门。车门打开的一刹,周围空气瞬间凝固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横卧在汽车的后排座上,人已死亡……
又一个报案电话打来:凶手身份确定
正当民警忙于处理案件现场时,一条极其重要的信息又随之而来,垦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东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东营区的H某报警称,其舅子L某(男,东营区人)先前打来电话,告诉他说自己在垦利杀了人。H某刚想劝L某投案自首,但L某挂掉了电话,之后便联系不上。H某便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供了L某的手机号码和所驾驶车辆型号及车牌号。经民警比对,H某所提供手机号码与车辆信息,与垦利县公安局之前接到的报警号码一致,与民警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作案车辆信息相符。民警确定凶手就是L某。光天化日杀人,凶手不知所踪,事态的严重性和社会的危害性可想而知……
垦利公安成立专案组 全力寻找凶手无果
案发后,垦利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玉海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指挥调度案件侦破工作。同时,县公安局启动了“4.27故意杀人案”命案侦查机制,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培雨及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崔建新领导,刑侦大队、网安大队、视频治安管理大队、派出所等多单位组成的“4.27故意杀人案”专案组,并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自案发后,专案组全体民警就像上紧了发条的闹钟,全部时间都用在了“寻人”上,查宾馆、查酒店、查网吧,查L某一切可能去的地方;调监控、看录像,不放过一个线索;走访摸排嫌疑人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地及嫌疑人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关系人,不漏下一个细节……会商研讨、现场勘查、走访摸排,再研究、再勘查、再走访……连日的侦查,办案民警始终未发现嫌疑人逃跑的踪迹,走访调查也证实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未曾与家人、朋友、同学等有过联系。
“柳暗花明”——凶手尸体被打捞上来系跳河自杀
正当案件侦破工作陷入瓶颈之时,一个想法从办案民警脑海中闪过:“会不会自杀了呢?”,“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专案组立刻规划了新的侦查方向,组织人员对溢洪河、黄河等县城周边河流进行打捞,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搜寻。5月2日下午,在垦利县溢洪河黄河路东500米处,办案民警打捞起来一具男性尸体,经过辨认,正是“4.27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L某……至此,“4.27故意杀人案”正式告破。
“冲冠一怒为红颜”感情纠葛使男子沦为杀人犯
经过民警案发后的调查走访证实,案件源起于犯罪嫌疑人L某与受害人A某(男,潍坊市人)之间争夺女友引发的情感纠纷,犯罪嫌疑人L某对受害人A某心存怨恨,继而妒火中烧,于2014年4月27日凌晨将A某残忍杀害,并于当天上午11时许将载有A某尸体的车辆停放在垦利县黄河路溢洪河桥西侧路上,然后投河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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