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3 17:14:00 作者:李欣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5月13日讯 (记者 李欣)记者从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山东省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东营市食药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14年东营市药品抽验实施方案,加强药品质量监管,配合省局全面评价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据了解,东营市将于11月底前将完成药品抽验工作。
基本药物抽验
严格按照品种、剂型、规格对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验。重点抽验省外生产企业在东营市中标的品种,对基本药物配送量大的企业实行全覆盖抽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动态覆盖。
综合药品抽验
加强对治疗类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质量监管,选取临床使用量大、风险高的药品进行评价抽验,对列入《山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目录》的常用药品开展重点抽验。加强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较多以及同品种价格相差悬殊的低价药品等具有潜在质量隐患药品的抽验。加强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抽验,重点抽验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中药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对药材涨价幅度较大、产品成本较高、招标采购中价格明显偏低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抽验,对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硫磺熏蒸、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进行重点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批次掌握在评价抽验计划的10%以内。
专项评价抽验
市局与市中心负责承担省局下达的30个品种专项评价抽验任务淄博市辖区内流通、使用单位的循环交叉抽样工作;负责在淄博市抽取的样品向全省其他市所寄递工作。市中心承担省局下达的强力枇杷露、盐酸西替利嗪片2个品种的专项评价抽验任务,除按现行标准进行全项检验外,应结合相关品种药品标准、生产工艺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并写出综合质量分析报告。
跟踪抽验
对2013年度省药品质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药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包括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跟踪抽验,每个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至少跟踪3个批次。如抽不到上述品种,应对在库相同剂型的其他品种进行抽验。
其他抽验
药用辅料抽验,计划安排10批,重点抽验药用明胶、明胶空心胶囊、淀粉、糊精、羧甲淀粉钠、预胶化淀粉等品种,并做全检;应急抽验,药品出现突发性质量事件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确需省级以上机构出具质量检验证明文件的,由省局稽查局下达检验任务书,由市稽查局负责抽样,并将样品送省所检验。
监督抽验
各县区局要加强辖区内基层流通领域及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督抽验工作,根据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和重点监控的单位、区域及市场做出总体安排,结合市局部署的各专项检查,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在监督检查中,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验,提高药品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对辖区内涉药单位的无缝隙监管。要注意避免重复抽验,杜绝以罚没为导向的抽验方式。
药品快检
2014年东营市药品快检任务为1300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于发现可疑药品先进行快速鉴别,通过初步筛查,需要进一步检验的及时送市中心检验。对经营规模小、药品库存量少、不能满足正常抽验所需3倍量要求的,应用药品快速鉴别方法进行快检。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