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轻生当儿戏—垦利县公安局连续救助2名轻生女子

2014-05-22 16:53:00    作者:王青青 刘增琳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莫把轻生当儿戏;垦利县;公安局;连续;救助;2名;轻生;女子
[提要]人,汉字里面最简单的文字之一,只消一撇一捺便可“收工”,但简单不见得人人就都能写的好、写的漂亮。人的一生,会经历太多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面对挫折和不幸,有的人选择昂起头来勇敢面对,就有了“喜大普奔”。

  大众网东营5月22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刘增琳)【编者按】:人,汉字里面最简单的文字之一,只消一撇一捺便可“收工”,但简单不见得人人就都能写的好、写的漂亮。人的一生,会经历太多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面对挫折和不幸,有的人选择昂起头来勇敢面对,就有了“喜大普奔”;有的人却万念俱灰迷失自我,甚至轻生寻短见,自叹“累觉不爱”。谁不闻: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生活的好坏,关键还是看心态。近日,垦利县公安局连续救助2名轻生女子,这当中,或因家庭矛盾,或因感情纠葛,试问: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此胡闹究竟为哪般呢?!

  家庭矛盾引怒火 饮下农药寻短见

  5月14日上午,家住垦利县城的李女士向垦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垦利县新兴小区有人服毒自杀。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垦利街道派出所出警处置。

  处警民警很快联系到了报警人李女士,并在李女士的带领下,在新兴小区某单元楼见到了已不省人事的丽丽(女,34岁,利津县人)。民警见状,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并在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医护人员将丽丽抬上救护车,并护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经过医生抢救,丽丽已脱离生命危险。

  经查,丽丽平日与家人关系紧张,5月13日晚,在与家人因家庭琐事大吵了一架之后,正在气头上的丽丽便动了轻生的念头,于5月14日上午买来剧毒农药,趁家人外出之机,在家中服毒自杀。幸得朋友李女士到家中串门,发现了险情,并立即报警求助,在民警的帮助下送到医院抢救,假若长时间没人发现险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救助丽丽后,民警跟丽丽家人进行了沟通,阐明了“家和万事兴、万事和为贵”的道理,遇事需冷静处置,吵闹只能激化矛盾,解决不了问题,更有可能引发一场悲剧。丽丽家人十分感谢民警的及时救助,对自己的行为万分后悔,表示今后将好好处理家庭关系,珍爱家人,建立一个和谐的家庭。

  感情一朝闹纠纷 便要投湖来轻生

  5月16日13时许,垦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民丰湖东岸有人要跳湖自杀。接警后,垦利街道派出所迅速处警处置。很快,处警民警到达事发现场,只见一名年轻女子只身一人紧贴民丰湖岸边景观石站立着,情绪激动、不停哭泣,女子小腿部位已没入水中。

  民警对现场地形作了一番仔细观察,发现女子站立的景观石高低错落,上下各有一处平台,高处高出河岸一米有余,低处已没在湖水中。该女子恰好立于景观石下方,周边无扶手,女子只能将后背紧紧贴在身后的石面上已维持身体平衡,脚下的平台因湖水长期冲刷变得湿滑无比,稍有不慎,就会滑入湖中,后果不堪设想。加上该女子情绪激动,随时有可能跳湖轻生,现场气氛愈加紧张。

  为避免出现意外,民警立即对该女子进行救助。但正当民警试图伸手拉住该女子准备将其救起时,女子的情绪突然失控,打掉民警的手,大喊着不让民警靠近,并威胁要马上跳湖。见此情景,民警遂改变营救方法,先行劝走了现场围观群众,随后俯下身子与其耐心谈话,试图平复女子心情,稳定其波动情绪。通过民警近半个小时的劝慰,该女子情绪逐渐稳定,并答应民警放弃轻生念头。随后,民警将其救上岸。为了确保其安全,防止其再次轻生,民警先行将该女子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通过谈话得知,该轻生女子叫小芸,28岁,江苏省建湖县人,系来垦利务工人员。近日因和丈夫发生感情纠纷,一时想不开而选择了跳湖轻生。经过民警一番耐心开导,小芸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不会再做傻事了。同时,民警联系到小芸家人将其领回,小芸的家人对民警的救助工作一再表示感谢。(文中所涉人员均系化名)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