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3 19:15: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3日讯 手机流量没用完,却被强制清零,这算不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月3日,市民张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咨询这个问题。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手机每月花费10元钱包70M的流量,由于她平时很少用手机上网,因此每月的流量消耗5M左右,剩余的65M就被给强制归零了。张女士觉得自己是花钱买流量,通讯公司无权这样做,否则就是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像你的钱存银行定期是3年,到期没取出来给银行没收了,这样合理吗?”就张女士提出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的孙大元律师。孙律师告诉记者,通讯公司的这种做法其实是违法的。
根据《宪法》、《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手机流量是经消费者(客户)花钱购买,所有权就应当属于消费者,而不再属于通讯公司。所以,不经过消费者允许,公司无权清零,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所有权,属于单方的霸王条款,理应给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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