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 08:19: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6日讯 最近,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频频接到关于车辆购买的投诉。其中,投诉涉及车辆购买时交付的车贷押金、车辆保修及售后服务、车辆保养等多项内容。为此,市场监管局发布购车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车、为车辆保养和保修时一定留好证据,提防“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
消费者交上5000元车贷押金后
被要求必须在4S店内购买车险
消费者在4S店购买新车时,由于贷款交上了车贷押金5000元。本以为购买新车后押金就会退还,后来消费者才明白,交纳押金的目的就是要求消费者必须在4S店购买车险,而在4S店购买的车险却比自行购买的价格高15%。
5日,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被强制在4S店购买保险的并不是个别现象,很多消费者都遇到了类似情况。业内人士表示,个别4S店为了获得更大利润,往往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广车险,从中获利。由于其他环节起不到限制作用,4S店只能在车贷押金上动起了主意。
“全市大多数4S店都能办理保险业务。”东营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东营的机动车保有量位于全省前列,平均每三个人就有一辆机动车。在4S店设置保险站点,是为了最大程度方便车主上保险,减少意外损失,但车主仍可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也表示,车主购买保险属于消费行为。作为消费者,车主享有自主选择权,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种类、入保金额等。“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投诉。”
4S店不按法律法规操作
消费者多因不懂法受损
今年4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一家4S店购买了新车。由于是第一次购车没有经验,张先生一直没有弄清楚汽车包修和三包时间。购车至今,张先生的新车已经因故障维修了三次。张先生向商家提意见时,商家回复,车辆保修内容及售后服务都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知悉并确认,张先生的新车的三次故障已维修,车辆已不在保修期。以后再出现问题,张先生必须自己花钱修理。
无奈之下,张先生将亲身遭遇投诉到了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张先生这才明白,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按照去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汽车三包新政策,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只要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工时费和材料费也是免费的。”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很多消费者并不懂法,在维权时往往容易被商家欺骗,让合法的权益受到侵害。
新车二次保养发现没装空气滤芯
4S店拒绝承认是首保出现的问题
2013年10月,消费者购买了新车,首次保养是在4S店。今年4月到4S店做二次保养时,工作人员发现车内没安装空气滤芯。令消费者感到十分恼火的是,4S店不但没有向他道歉,反而拒绝承认是首保出现的问题。
“空气滤芯不值钱,但是没有却不行。”消费者表示,发动机运行需要吸入大量空气,如果空气不经过滤清,空气中悬浮的尘埃会被吸入气缸中,就会加速活塞组及气缸的磨损。“首保是免费的,我不可能到外面保养。”
由于咽不下这口气,消费者将4S店投诉到了主管部门。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向双方询问了相关情况,经过协调,4S店最终承认错误,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空气滤芯。
“综合以上案例,可以发现,签订合同是维权关键。”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部分消费者购车时,只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和承诺,对书面合同内容不认真了解,对交纳费用明细不问清楚,就稀里糊涂交钱签合同,购车及保养提车时也不认真检查车辆,等出现纠纷时就会处在不利的一方。
◆消费者警示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向消费者警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签订的书面合同是维权的关键,一定要明确合同内容做到明明白白的消费。
1、买车选择信誉好的汽车品牌及专营店购车,并充分了解汽车的配置情况和售后服务承诺,不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和承诺,要求对方把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写进购车合同中。
2、购车要及时签订书面购车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含订金或订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堤防“霸王条款”,尤其对各种名目押金一定了解清楚,谨防消费陷阱。
3、购买新车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出厂日期、里程表、内饰、发动机有无异常等,型号、配件、内饰装潢等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保养车辆提车时也不忘做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当场提出,并留存证据。
4、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作好详细记录。
5、一旦出现汽车质量问题,应及时同经销商联系,尽快排除质量隐患;解决不了,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以走司法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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