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 08:13: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11日讯 商谈好价格后,一市民缴纳1000元租房定金给房东,房东此后却以房屋租价过低为由反悔。承租人为免纠纷索回定金重新租房,却仍觉得气愤难平。“房东可以这样出尔反尔吗?”6月8日,西城的贾女士拨打记者热线称,想通过自己的租房经历,给租房者提个醒。
据贾女士称,她的女儿就读于胜利二中,今年即将升入高三。贾女士家住西城,为给女儿提供方便,贾女士便萌发了租房子陪读的念头。贾女士根据网上的信息找到了胜利二中附近的一套房。她与房东商定,以每年13000元的价格租赁,租期为一年。口头约定后,贾女士付给房东1000元定金。没想到,几天后,房东突然给贾女士打来电话,称原定的房租价格太低,要求加价。贾女士不同意,跟房东理论起来,房东在贾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将房屋重新出租给了他人。无奈之下,贾女士只得取回1000元定金,重新寻找出租房。“我当时觉得给了定金就算定下房子了,没想到对方竟然出尔反尔。”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奋飞律师事务所高伯良律师。高律师表示,1000元定金的缴纳,已经构成口头的住房租赁合同。对方房屋另租他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双倍赔偿贾女士的定金数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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