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要账不成起争执 “债主”赔偿医药费1000元

2014-06-21 12:4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医药费;刘某某;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
[提要]要账时,话不投机动了手。记者获悉,日前,河口公安分局河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河口街道某村有人被打。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河口区新户镇刘某某到河口街道某村找赵某某处要账时,因话不投机,动了手。

  大众网东营6月21日讯 要账时,话不投机动了手。钱没要回来,反倒赔了医药费。日前,河口派出所依法调解了一起因要账引发的纠纷。

  记者获悉,日前,河口公安分局河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河口街道某村有人被打。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河口区新户镇刘某某到河口街道某村找赵某某处要账时,因话不投机,动了手。刘某某称只是用手推搡了对方一下,而赵某某则坚称刘某某打了他的头,导致他头疼,因现场缺其他证据证实,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后赵某某经检查身体并无大碍,但却向对方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要求,并且情绪十分激动,声称如果处理不公,则会采取其他措施处理。

  为避免更严重的情况发生,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意愿,派出所联合村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案件进行了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逐步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相互赔礼道歉,刘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向对方赔偿医药费等各项费用1000元整。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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