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3 16:05: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23日讯(记者 王青青)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实施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东营市自2014年6月16日全面启动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工作。办理该项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在用机动车,均可在东营市经总队备案的安检机构进行异地检验。
(二)异地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省内异地检验车辆在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前,应首先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四)省内异地机动车在东营市参加审车无需再办理委托手续,省外机动车在东营市参检的,仍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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