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1 10:43: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1日讯 下班后闲来无事,卢某便与几名同事相约一起聚餐,一时高兴之下卢某喝了不少酒,不料酿成惨祸。卢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载同事王某返回途中发生事故,王某抢救无效死亡,自己重伤落下残疾,还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
6月3日凌晨1时许,广饶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青垦路广饶县大王镇政府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两人受伤。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一辆大货车的尾部,现场没有受伤者,路面上有两处隔着不远的血泊。从血泊的面积和血液的浓度,民警判断,伤者应该受伤非常严重。从大货车司机那里,民警得知,事故发生时,摩托车上有两个人,都已被120急救车拉走。经过现场勘查,事故原因是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在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的后部,造成了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医院时,医生告诉民警其中一人王某已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卢某右腿膝盖处粉碎性骨折,可能要截肢,即使保住了肢体,以后的活动能力,恐怕也会落下终生残疾。至今二十多天过去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卢某,虽然伤势严重,但因承担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早已回家保守治疗。
经过询问当事人,民警了解了整个事件的始末。6月2日下午下班后,卢某和同事王某等四人商量着要出去“搓一顿”。于是,四人在单位附近找了一家菜馆喝酒,四人喝到了接近晚上10点,又离开菜馆去了一个烧烤摊一直喝到晚上12点。喝完酒之后,卢某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载着王某驶往单位宿舍,在回去的路上摩托车撞到了路面停靠的一辆大货车的尾部,卢某重伤,王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一次酒驾,带给卢某东的除了身体永远的伤痛之外,还有对死者亲属巨额的经济赔偿。正值夏季,朋友同事之间聚餐相对增多,酒后驾驶车辆上路,由于意识不清,危险的状况随时都可能发生。民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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