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0 09:03: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20日讯 东营市广饶县一位车主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朋友练车,朋友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这位车主要替无驾驶证的朋友承担事故责任,结果被办案民警识破,双双被刑事拘留。
近日,广饶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广饶县大王镇林场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到了现场,一位男士说他开车把一个骑电动三轮的老人给撞伤了。民警核对了一下他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发现他说的信息与他本人确实都能对起来。民警就把他带回事故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自称撞了骑电动三轮车老人的这位司机名叫张某利。他对民警说,是因为自己驾车从路边起步时,刮碰了受伤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但是在对张某利进一步的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张某利对事故发生的一些细节支支吾吾,不能明确表述,这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尽管民警一再追问,张某利还是一口咬定是自己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与他人无关。而正在此时,从医院传来消息,事故受伤者于某某,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已经死亡。
民警反复给张某利做工作,同时把对方当事人已经死亡,可能要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可能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都给他讲了后,他也醒悟了。张某利终于说出了实情。他将自己的轿车借给朋友李某某学习驾驶技术。李某某驾驶该车在广饶县大王镇林场附近的乡镇道路,从路边起步时,与沿该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于某渠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于某某受伤。事故发生以后,由于李某某知道自己无证驾车,将面临被处罚和保险拒赔的严重后果,就把此事告诉了车主张某利,两人合谋上演了一出李逵替李鬼顶罪的闹剧。民警立即联系李某某到广饶县事故中队接受询问。李某某到案后,对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某和张某利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广饶县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孙金亮介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就应该界定为肇事逃逸。她这种情况就是车放在现场,但是为了她逃避法律追究找一个有驾驶证的人过来顶替她,所以这就叫肇事逃逸。对于李某某因为她涉嫌肇事逃逸罪,致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她进行了刑事拘留。对张某利他是把机动车交给无证人驾驶,他是涉嫌作伪证。行政拘留十日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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