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醉驾司机向交警问路 “不请自来”被拘役

2014-07-21 11:03:00    作者:王超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醉驾;司机;王某;交警;李某;民警
[提要]酒后开车上路,首先想到的是会不会被交警逮住,而男子王某醉酒驾驶犯了迷糊找不到路,情急之下跑去向交警问路,结果来了个自投罗网。得到王某的如实回答,民警遂带王某去医院进行检测,经检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2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大众网东营7月21日讯 酒后开车上路,首先想到的是会不会被交警逮住,而男子王某醉酒驾驶犯了迷糊找不到路,情急之下跑去向交警问路,结果来了个自投罗网。日前,东营区法院接连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两名醉驾司机分别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
  2014年3月17日晚9时许,被告人王某在与他人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西四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一大型商场南侧后停车。然而,由于王某酒喝得太多,竟然连回家的路都不记得了,这可急坏了王某。这时,他发现路边有位执勤交警,回家心切的王某便驾车驶向民警,然后下车走向这位交警问起了路。就在民警要向其说明行车方向时,民警发现王某满身酒气,醉眼朦胧,遂问其是否喝了酒,王某“老实”地回答了民警的问题。
  得到王某的如实回答,民警遂带王某去医院进行检测,经检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2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原来,王某当晚与朋友一块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之后王某仍不顾危险自己驾车,没想到途中却犯了迷糊,看到交警便急忙问路,却忘了自己酒后驾驶是违法的,结果导致自己“醉”行败露。
  置国家法规与自身安危于不顾的还有男子李某,同样是酒后驾驶,2013年9月一天,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淄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二路路口转盘处时,汽车发生故障,突然熄火无法行驶。车一停不要紧,李某的困意一下子涌了上来,喝高了的李某实在睁不开眼,便在车上呼呼大睡起来。看到汽车停在路上不动,路过的人们以为发生了交通意外,便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接到报警后,交警赶来现场进行处理。打开车门,只见李某鼾声如雷,车中也全是酒味。民警见状,断定李某属于酒后驾驶,便将李某带至医院验血检测,经检验,被告人董雷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4.14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李某二人的酒精检测结果已远远超过醉驾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后语:
  案件审理法官表示,2011年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了一个罪名,即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后驾驶行为分两种情形,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mg以上不足80mg的,属于饮酒驾驶,也就是大家俗称的“酒驾”;按照法律规定,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俗称“醉驾”。目前,饮酒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是一种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依照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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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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