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黑车超员“营业” 治理还需市民配合

2014-07-22 08:03:00    作者:刘冉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黑出租;超员;市民出行;黑车;车主
[提要]执法人员向“黑摩的”车主讲解交通法规 19点28分,在商业大厦公交站点的便装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灰色polo轿车驶向路边,车主开始揽客,两名便装执法人员和其他乘客一并上了车。

执法人员向“黑摩的”车主讲解交通法规

  半小时查获3辆“黑出租”

  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7月18日,经过部署,东营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商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突发事件及处置方案后,于19点20分左右开始了执法行动。

  19点28分,在商业大厦公交站点的便装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灰色polo轿车驶向路边,车主开始揽客,两名便装执法人员和其他乘客一并上了车。在车辆行至北一路与燕山路交叉路口等待红绿灯时,执法人员迅速控制手刹,拔取车钥匙,控制了车辆。其他跟踪在后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取证工作。在经过与车主周旋后,执法人员查获了账本。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车主承认了违法行为。

  就在第一辆“黑出租”处理完后,执法人员准备打车去济南路时,有一辆黑色轿车主动停靠在执法人员面前,并询问他们的去向,可搭载他们去目的地。执法人员立即亮出证件,扣留了车辆。该车主一再强调“顺路捎人,不要钱”。但录口供时面对执法人员的盘问,他无法自圆其说。

  紧接着,执法人员回到振华商厦公交站点,不一会儿,一辆白色新桑塔纳轿车开始揽客,1名执法人员上了车,当车行至北一路与庐山路交叉口,执法人员截停了该车。车上除了执法人员、车主和其女友,还有一男一女两名乘客。两名乘客也证实了该车非法营运。面对执法人员,车主一再解释:“刚买了新车,第一次拉客”,其女友也表示自己在广饶上班曾坐过“黑出租”,还举报过“黑出租”,刚买了新车第一次拉客,就被查了。

  随后,执法人员还查获了4辆停在路边揽客的“黑摩的”。执法人员表示,去年一年,东营区查获“黑出租”258辆,当晚在该路段上的“黑出租”也不止这几辆,但由于人手有限,个别“黑出租”成了漏网之鱼。为此,他们将加大执法力度。

  乘坐“黑出租”隐患多

  “乘坐‘黑出租’的人多是着急有事打不着车和贪图小便宜的人;而‘黑出租’司机则多是为了挣钱补贴燃料费用的。”东营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大队长王金柱向记者介绍,“黑出租”屡禁不止,一方面就是市民贪图便宜,为“黑出租”提供了违法的平台,殊不知乘坐“黑出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并且有的“黑出租”价格甚至还高于正规出租车,乘客占不到任何便宜。

  王金柱介绍,非法营运的“黑出租”驾驶者大多是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安全守法意识薄弱,在驾车的机动车道上肆意行驶,任意拐弯、调头、加塞等,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从车辆自身状况来说,许多司机为了能在被查时脱身,还在点火开关、手刹等位置做了手脚,并且“黑出租”缺乏运送乘客的基本常识,乘客的安全无法保证,一旦发生纠纷,乘客往往是投诉无门。为了逃避赔偿责任,有的车主甚至弃车藏匿,乘客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王金柱队长表示,从以往的案例来看,非法营运的“黑出租”劫财劫色、敲诈勒索等时有发生。此外,“黑出租”运营成本低,抢夺有限的市场资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形成不公平市场竞争。“我们执法时,搭乘出租车跟踪‘黑出租’,出租车司机得知在查‘黑出租’时非常配合、支持,有的甚至免收打车费,不论怎么劝说都坚持免费。”王金柱说。

  查处“黑出租”需要市民配合

  在跟踪采访时,记者了解到,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查车时,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取证难、执法难。王金柱队长介绍,即使执法人员将“黑出租”抓了个现行,在取证时,由于很多乘客不配合,“明明就是‘黑出租’,但没有证据,没法处罚。”

  此外,法律上严禁钓鱼执法,他们也不可能以乘客的身份采取钓鱼执法的办法来取证,所以调查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比如他们查到一辆面包车,司机和乘客谈好价钱准备上车的时候,执法人员上前进行查处,但是司机和乘客很有默契地默不作声,只是说是来接朋友,查处因证据不足只能放弃。

  “部分执法人员被‘黑出租’车主伤到过,有一位胳膊上还被咬了深深的牙印。”王金柱介绍,在查车时,经常遭到车主的不配合,拔钥匙或拉手刹时,被他们抱着胳膊挠、咬的情况经常发生。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东营区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大对“黑出租”的打击力度、集中执法力量,不间断、不定时到长途西站、西四路、公交站点、居民小区等举报地点,蹲点、围堵、排查、宣传。去年一年,共查处“黑出租”及“黑摩的”近300辆,使城区非法客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经营“黑出租”具有技术难度小,收入相对可观,在城区流动性强、点多面广、查控困难等特点,很多私家车为了贴补较高的燃油费用,不惜私自拉客。由于有限的执法力量,非法营运现象仍屡禁不止。

  “黑出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出租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和市场准入原则,也威胁着市民的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对于非法营运的“黑出租”,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查处,从重处罚。并告诫“黑出租”车主,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出租车也要规范自身行为,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市民,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一定要乘坐公交车或者有正规营运手续的出租车,自觉抵制“黑出租”,也可以随时拨打交通服务咨询热线8321960,举报“黑出租”,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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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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