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三快”机制打击酒驾 醉驾2日内批捕公诉

2014-08-06 08:53:00    作者:赵尔靖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酒驾 三快 交警部门 办案 刑事案件
[提要]8月4日,记者获悉,东营交警垦利交管大队探索建立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快查、快诉、快判“三快”机制,打击醉酒驾驶行为。对醉酒驾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立案后2日内移送检察机关批捕公诉。

  大众网东营8月6日讯  8月4日,记者获悉,东营交警垦利交管大队探索建立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快查、快诉、快判“三快”机制,打击醉酒驾驶行为。自6月15日至7月31日,全县共查处饮酒后驾驶37起,其中按“三快”机制处理6起醉驾案。

  按照“三快”机制,交警部门“快查”,凡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的,均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时抽血化验,固定证据。醉驾嫌疑人酒醒后立即在办案区进行讯问,快速制作醉酒交通违法案卷上报审批,缩短办案时间。对醉酒驾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立案后2日内移送检察机关批捕公诉。

  检察机关“快诉”。对交警部门移送的“醉驾”案件,县检察院及时进行审查,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手续完备的案件快速立案。在完成审查的基础上,检察院公诉部门在2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派员参加交警部门执法活动,与交警同上路、同查处、同取证、同办案。

  人民法院“快判”。快速确定开庭日期,依法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等情节综合确定基准刑。对有在执法现场阻碍交警执行公务、血样乙醇含量在160mg/100ml以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等从重处罚情节的,一律不适用缓刑。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刑事案件,法院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一般在7日内作出判决,并邀请驾驶人代表、群众代表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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