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 15:18: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8月11日讯(记者 向玲 王青青)近日,本网报道了《东营苏州路与华苑路路口无信号灯 行人过马路战战兢兢》一事,记者通过采访交警、市政、规划、社区、物业等多个部门,均表示“这事不归我们管”。
交警部门:“应该找建设部门”
“苏州路与华苑路路口一直没有红绿灯,什么时候能给安一个啊?”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到路口实地查看,发现该路口确实没有信号灯,且不远处就是锦苑小学。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称根据山东省政府交通设施建设“三同时”原则,此路口的红绿灯应由道路建设部门负责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交警部门管理。“这事其实不归我们管,你们应该去找建设部门”。
城管局:“路不是我们修的”
随后,记者来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科,工作人员称“这条路虽然属于城市道路,但并不是我们建设的,当初是和锦苑小区一起规划的,根据‘三同时’原则,应该由投资方来建设。”然而当记者多次询问这个路段是由哪个部门承建时,工作人员均称不清楚,建议去社区问问。
市长热线:“属于小区附属道路 归社区管”
由于无法确认道路归属问题,记者只好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回复称“这条路是小区附属道路,由锦华物业站管理。”
社区:没有权限去设置信号灯
根据市长热线的答复情况,记者将此事反映给锦华物业站,物业站工作人员称苏州路与华苑路路口归锦苑物业站管理。然而,锦苑物业站也称此事不归他们管。
该路段紧邻锦苑小区,归胜东社区管理辖区,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区没有这个权利去建设信号灯,“这路不是社区建设的,我们现在只是负责道路保洁这方面的工作,没有权限去设置信号灯。”
苏州路与华苑路路口不远处就是锦苑小学,可以说是很多孩子上学放学的必经之地,一个小小的信号灯关系着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记者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真正重视群众的诉求,尽早将缺席的信号灯补上,而不是一味地去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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