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7 08:51: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8月17日讯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部门职能进社区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能进社区工作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东营市部门职能进社区事项指导目录》的100项进社区事项作为重点,8月底前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原则上纳入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和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相关部门设立服务窗口,派人员进驻办公;或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提供代办服务。
按照要求,今后,凡是部门职能进社区事项必须走严格的准入程序。由各部门向县级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单位名称、进入事项、进入依据、进入时限、进入方式、人员配备、下放权限、划拨工作等内容。对多数社区居民主动要求进入事项,由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向县级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对经确认允许进入的事项,由各部门持确认文件与乡镇(街道)、社区对接进入。对未经确认擅自进入社区的事项,要限期申报,不符合进入要求的,要立即停止。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调整并对外公布《东营市部门职能进社区事项指导目录》。
在机构挂牌方面,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在社区另行设置工作机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和民政部统一标识,各部门不得以条线规定为由,要求社区增挂其他牌子。在规范考核方面,明确乡镇(街道)的主体地位,其他部门不直接考核社区。各级部门不得自行设置涉及社区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国家、省组织开展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要求在社区达到一定比例的外,不得自行延伸设置对社区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