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8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顺利通过省级认定

2014-08-25 14:32: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资源利用;省级认定;顺利通过
[提要]近日,山东省经信委公布2014年上半年省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发电机组名单,东营市8家企业的9个产品通过评审认定,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有限期内,通过评审认定的企业产品可根据政策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

  

    大众网东营8月25日讯 (记者 向玲)近日,山东省经信委公布2014年上半年省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发电机组名单,东营市8家企业的9个产品通过评审认定,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有限期内,通过评审认定的企业产品可根据政策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

   据了解,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有关部门专家根据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各市上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电机组)进行了评审。本批次全省共100家企业的123个产品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管理规定,东营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报的复合硅酸盐水泥、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可燃气、硫磺及再生水等产品,充分利用了粉煤灰、脱硫石膏、转炉渣、电石渣、火炬气、石油(炼油)化工废气等废旧物资,变废为宝,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赢,通过评审认定。

   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符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文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以及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主管国税机关会严格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