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14:32: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8月25日讯 (记者 向玲)近日,山东省经信委公布2014年上半年省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发电机组名单,东营市8家企业的9个产品通过评审认定,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有限期内,通过评审认定的企业产品可根据政策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
据了解,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有关部门专家根据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各市上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电机组)进行了评审。本批次全省共100家企业的123个产品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管理规定,东营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报的复合硅酸盐水泥、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可燃气、硫磺及再生水等产品,充分利用了粉煤灰、脱硫石膏、转炉渣、电石渣、火炬气、石油(炼油)化工废气等废旧物资,变废为宝,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赢,通过评审认定。
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符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文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以及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主管国税机关会严格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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