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1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2014-09-03 10:3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提要]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大众网东营9月3日讯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人力资源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经济类、文秘类、信息统计类、计算机类等专业优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东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4号窗口(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对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一式两份《2014年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需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在体检前提供,证件可去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按要求办理,具体联系电话见附表。 

    3、资格审查。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及体检 

    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考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 

    四、合同期限及岗位待遇 

    资格审查和考试合格者,与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发放标准,但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聘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五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公布(通知公告栏),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东营市人社局  8382002  8086957   808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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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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