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300余名市民接“刘强”冒充公安诈骗电话

2014-10-08 17:24:00    作者:王青青 郭振林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300余名;市民;接刘强电话;冒充公安
[提要]从10月6日开始,一名自称“刘强”的男子冒充东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并利用虚拟号假冒市公安局值班电话,以“群众涉嫌信用卡诈骗”为名,要求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截止到8日已有近300名市民向我市公安机关反映接到此电话,一市民被诈骗6.8万元。市公安局发布紧急警示通报,提醒广大群众高度警惕此类诈骗,不要上当受骗。

    大众网东营10月8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郭振林) 从10月6日开始,一名自称“刘强”的男子冒充东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并利用虚拟号假冒市公安局值班电话,以“群众涉嫌信用卡诈骗”为名,要求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截止到8日已有近300名市民向我市公安机关反映接到此电话,一市民被诈骗6.8万元。市公安局发布紧急警示通报,提醒广大群众高度警惕此类诈骗,不要上当受骗。

    骗子自称公安人员“办案”一市民被骗6.8万元

    10月7日上午8点左右,市民宋先生(化姓)接到一个号码显示为+5468339674的电话,带有外地口音的一名男子自称为东营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并告知宋先生涉嫌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男子称,被逮捕的一名犯罪分子用宋先生的身份证在上海办了一张信用卡,宋先生也涉嫌诈骗,并将宋先生的电话转接到上海市公安局。电话转接后另一名带有南方口音的男子将宋先生的身份证号、工作地点等核对之后,并讲述了案件的进展情况。

    随后,这名男子表示这张信用卡还牵扯到几位在逃犯,并将逮捕令的张贴网站告诉了宋先生。登陆了男子口中的“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并查到自己的逮捕令后,宋先生顿时慌了神。男子随即告诉宋先生要在一天时间内赶到上海法院说明情况,否则将逮捕宋先生。如果赶不到上海,则需要出具一个结案证明,说明涉案信用卡非宋先生本人所开。并又将宋先生的电话转接到自称为“检察官”处。

   “检察官”重新核对了宋先生的信息,并告诉宋先生逮捕手续正放置在自己的桌子上。随后,便问宋先生一共有几张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内各有多少钱。宋先生如实讲述之后,这名检察官表示正是工商银行的卡被用来“洗黑钱”,需要立即去银行加密。一时被吓懵了的宋先生,赶紧来到了离自己最近的工商银行取款机。在这名男子的电话“指导”下,宋先生打开了英文界面,并输入了“检察官”告知的一串加密号码。连续操作两笔后,发现原本有7万元的账户内仅剩1000多元时,宋先生这才感觉“不对劲”。但对方的解释却是:“犯罪嫌疑人又划走了一部分钱,需要再打入2万元才能加密。”

    两天内300余市民被“犯罪”电话改号软件成骗子工具

    觉察到自己被骗之后,宋先生便回拨了最开始的来电号码8339674。但是在沟通之后,宋先生这才恍然大悟,他接到的+5468339674并非真正的东营市公安局的电话,而是被更改的主叫号码,便立即去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据工作人员介绍,此类案件属于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骗子利用市民对于公安部门的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通过电话诈骗到钱财后,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赃款转移到南方甚至境外的一些小银行的账户中,破案难度很大。

    随后,记者从东营公安民生警务平台了解到,自10月6日开始,已有近300余名市民接到此类诈骗电话。根据市民反映情况,骗子的电话中多以“信用卡涉嫌诈骗”、“包裹内有毒品被扣押”、“信用卡成为犯罪分子账户”等理由,要求市民冻结账户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同时会提供详细的市民隐私信息来取得市民的信任。另外,这些诈骗电话多是通过网络上的改号软件,实现“任意显号”,但因为终端服务器大都在境外,所以很难定位骗子的具体位置,案件破获难度大。

    办案有严格法律程序 遇此情况市民应及时报警

    针对此种情况,东营警方提醒市民,公安机关冻结账户等办案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不会通过电话中转拨资金。另外,8339674为市公安局的值班电话,警方不会用于办案。市民再遇此种情况,要增强防范意识,并及时向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刑警大队报案,举报电话为0546-8926138或8926077。

    另外,市民可以及时拨打东营公安民生警务平台热线电话96001110咨询情况,或者通过“东营公安”官方微博、微信的网络平台向反映。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