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08:08: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0月10日讯 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2年东营市确立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营市中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由东营市多部门联合制定,是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的纲领性文件。东营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拥有绩效分配自主权,依据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审议通过后实施。
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既有规定,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地方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部分,执行统一标准,按原有形式,即纳入工资表按月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为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后的部分,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自主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记者了解到,《东营市中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进行了规范。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基数,打破职称职务级别,在核定的比例内“先切块、再分配”,划分为目标考核奖、岗位津贴及其他三部分。三部分原则上按照4:3:3的比例,在总量内按劳分配,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目标考核奖由学校制定依据教师工作评价、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可分三个档次,原则上最高档人数应控制在40%以内。突出目标考核管理,将引导教师专业成长。
岗位津贴部分重点向教学一线岗位倾斜,按照岗位职责和考核结果,由学校分类制定津贴标准。通过岗位竞争等形式,促进管理人员、专任教师、教辅人员不同岗位之间合理流动。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其他”一项,即各学校可根据情况,自主设立考勤奖、超工作量和加班补助、教学成果奖、特殊贡献奖等。
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规定人均标准的两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单独核拨,教育部门另行制定考核发放办法,统一考核、统一发放,不挤占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这项规定,一方面是对校长工作责任和工作量的认可,一方面可以加强校长队伍管理。班主任津贴也单独核拨,学校自主确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未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评议、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违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受到处罚人员,视情节轻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自行确定具体规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